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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成立的条件

刑事辩护 12-24 408

妨害公务罪成立的条件
(一)妨害公务罪的概念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二)妨害公务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侵犯的对象只能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2、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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