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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罪名有哪些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

刑事辩护 06-22 340

一、常见罪名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犯罪中: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非法拘禁罪中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危险驾驶罪(如造成国家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权益损害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中的被害人无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二、谁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哪些人员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1、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以及其他共同侵害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或者因犯罪情节轻微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2、被告人的监护人;3、死刑犯罪的遗产继承人(在其所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如果仅对部分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会有什么后果?如果被害人仅对部分被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一搬会告知应当追加其他被告人(但同案犯在逃的除外)。如被害人坚持不予追加,通常情况法院会告知其相应法律后果,并会在裁判文书中说明该情况。针对同案犯在逃的这种情况,因在逃同案犯刑事责任尚不明确,所以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法院会缺席审判;如日后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再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如果被害人已经获得了足额的赔偿,就不能再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五、赔偿范围及标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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