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06-16 386
情势变更是指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如经济形势变化、市 场价格波动等,导致合同继续履行会导致显失公平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可依情势 变更规则解除合同并互相免除对方的违约责任。不过,我国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 中极少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且即使当事人一方主张情势变更的存在,也基本不会被 人民法院所采纳。与不可抗力相比,情势变更中的“情势”虽然也是双方当事人所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但情势变更并不导致合同履行不能,而是继续 履行会导致显失公平的局面,如标的物的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或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