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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支付义务的履行

合同纠纷 05-12 209

《合同法》第161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 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 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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