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04-07 273
1.买卖合同的成立
部分人民法院在认定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时,通常依《合同法》第13条规定的合 同订立方式作为判定标准,判断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据是否可以证明当事人之间 存在明确具体的承诺的标准,以及双方是否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而在合同内 容得到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部分人民法院亦会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即 当事人是否按照合同内容的要求履行了义务来判定合同成立与否,不再拘泥于形 式上的承诺过程。
2.买卖合同的形式
买卖合同的形式通常是非要式合同,只有存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 下才依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形式签订要式合同:如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 法》的相关规定,城市房地产的转让应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但在司法实务中,人民 法院也常将房屋买卖合同的性质认定为非要式合同。